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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车内空气质量标准有望出台
文章来源:未知

 2010年,北京一消费者驾驶某合资品牌车型几个月后出现脱发、头痛、头晕、血压高等症状。经第三方机构检测发现,车内甲醛含量超标6倍,随后车主将4S店起诉到法院。
随着家庭轿车进入到千家万户、人类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汽车轻量化和现代科技的发展,与消费者健康息息相关的车内空气质量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10月22日至23日,在第九届环境与发展论坛首届车内空气质量与发展国际峰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政府官员,行业专家、国内外汽车整车厂、内饰件和材料研发生产企业、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单位等领导和专业人员及汽车企业代表200多人齐聚一堂,共同就大家关注的车内空气质量问题进行了研讨。去年实施的国家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作为推荐性标准也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实施中存在不足
 
在论坛上,国家环保部国际标准司标准处处长裴晓菲就全社会关注的车内空气质量标准问题进行了讲解。裴晓菲介绍说,我国在2012年3月1日发布实施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已经实施一年多了,通过一年多的实施情况看,该标准目前可能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也是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该标准是否应该强制性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是该标准当中只规定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甲醛、乙醛等8项污染物;第三个问题是关于车内污染物的检测方法的问题。
 
裴晓菲解释说,目前乘用车空气质量检测方法规定了密闭16小时、温度25℃等条件,这和车辆实际行驶环境不一样。“我们知道这一些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在25℃不一定显露出来,温度越高尤其夏天污染物浓度越高,这个问题我们已关注到,下一步将给予解决。”
 
据介绍,影响车内空气质量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是指汽车内饰产品和化工产品。内饰产品就是塑料、橡胶、纺织面料;化工产品指的是胶类。
 
新标准要改名
 
据裴晓菲介绍,针对车内空气质量标准中反映出的问题,国家环保部已经做出如下决定:
 
第一,目前已经把《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列入2014年标准制定计划当中,在对该标准进行修订时,初步考虑把“评价指南”去掉,标准名称将改为《乘用车内环境质量标准》,同时增加污染物的标准。根据计划要求,修改后的标准将在2015年实施。
 
第二,将对标准配套监测方法进行及时修订,修订之前先进行评估,让标准能够更好地还原本来面目,反映实际情况。
 
第三,根据从国外了解的情况看,从本质上讲,关于乘用车内的空气质量保护问题,大部分跟汽车内部的织物、黏合剂、挥发性物质含量有直接关系,这些完全可以通过控制产品质量来达到车内空气质量达标的目的。对此,裴晓菲说,国家环保部也已经和国家质检总局协调好,下一步将把这些汽车内饰产品标准问题纳入议事日程。
 
裴晓菲同时介绍说,根据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626号令,关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管理条例,对什么叫缺陷汽车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汽车质量问题,车内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危害,应属于缺陷汽车产品。
 
重点解决4大污染问题
 
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在研讨会上表示,随着国家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解决新车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已经成为汽车整车生产厂和内饰件企业研发的热点、消费者购买汽车的关注点、汽车销售市场的卖点以及政府部门对汽车质量监督检查的重点。
 
据宋广生介绍,汽车行业要重点解决新车车内空气污染的4大问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车内异味问题、车内雾化材料污染问题和车内过敏性材料控制。同时,他提出,消费者在关注车内空气质量问题时,不仅仅是要注意新车内的污染问题,而且还要关注汽车使用过程中进入车内的PM2.5和化学污染物污染的净化问题。
 
政府应加大引导力度
 
在此次研讨会上,吉利汽车、长城汽车等与大家分享了汽车企业在车内空气质量方面所做的工作,并提了一些建议和意见。
 
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综合技术部部长刘强表示,全面性、强制性的法规出台对汽车企业来讲是一件幸事。我们希望整个产业链控制法规化,对于产业链上游生物材料运用要多样化,还有成本设计要达到最低化。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院副院长杨洁表示,车内空气质量既然关系到人身健康,且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他希望在政府层面应加大引导与规划力度。第一,基于汽车产品的环保型特性,建议政府加大开展汽车行业环保技术开发的引导力度;第二,应引导和促进供应商链上的材料企业、零部件加工企业的工艺、生产设备等进行技术升级与改造;第三,应加大汽车行业的环保技术、节能技术开发投入与研发力度和应用水平。他表示,这样更有利于我们一些中小企业,尤其国内中小企业技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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